🇰🇵北韓經濟特區旅行團留位費 HK$5000

$5,000.00

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以下條款及細則。
成功留位將獲贈 來自北韓的禮物一份!
🇰🇵北韓行程連結:【按此】
*簽證服務包括在團費內

香港持牌旅行社 牌照:354520

團隊成員1985年起 深耕北韓旅行

如有查詢,請聯絡 WhatsApp +852 9454 9228, team@travpholer.com 或 親臨門市:大角嘴 嘉善街18號 G707 地舖

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以下條款及細則。

貨號: DPRK_Interest-1
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以下條款及細則。
北韓行程連結:【按此】
旅行社牌照:354520
關於旅行團「留位費」:
    1. 留位費的作用
      • 「留位費」旨在讓旅客表達對旅行團的興趣,鎖定限時優惠 或 參與推廣活動。
      • 「留位費」不能被視為旅行團的團費或旅行團安排的保證。
      • 「留位費」為本社提供較準確的市場資訊,方便分配資源及預訂安排,位旅客提供更好服務。
    2. 留位費的抵扣
      • 當旅客確定參與的旅行團時,可以向本公司聯絡報名指定旅行團,「留位費」可直接抵銷相應的團費金額,其時本社會向旅客發出正式收據及旅行團印花。
    3. 具體安排以最終確認為準
      • 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旅客與旅行社未就出發日期、行程、團費總額、住宿及交通等細節作具體安排或承諾。
      • 所有安排以最終確定的旅行團規劃為準。
      • 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前,了解並同意接受當中的不確定性,不能藉此要求退款或投訴。
    4. 退改限制
      • 「留位費」不得轉讓予其他旅客。
      • 繳交「留位費」後 6個月內 及 本社確定成團後,費用均不設退款;如退款涉及支付手續費,相隔金額將從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    5. 留位費的有效期限
      • 在繳交「留位費」起計 1年內,如旅客未能確定參與的旅行團並繳清團費,「留位費」將自動作廢,恕不退還。
    6. 最終決定權
      • 本社(Denada Limited)保留對留位費 及 旅行團安排 的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。

在確定交付「留位費」前,請確保閣下已經閱讀並同意本頁下方的其他條款及細則內容。

本社(Denada Limited)保留對留位費 及 旅行團安排 的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。

如有查詢,請聯絡 WhatsApp +852 9454 9228,電郵 team@travpholer.com 或 親臨門市:大角嘴 嘉善街18號 G707 地舖

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條款及細則。

 

本公司團隊成員 深耕小眾旅遊目的地多年,資深領隊更是全香港首位持旅遊簽證深入北韓開發旅遊的旅遊專家。

香港旅行社牌照:354520

邀請您一同探索
世界小眾目的地

TravPholer 無待壯遊 團隊成員深耕小眾目的地旅行40年,公司是香港持牌旅行社!專營環球小眾旅行目的地,帶你深入 阿富汗 伊拉克 也門 西非 拉美 中亞 高加索

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in your browser to complete this for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