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以下條款及細則。
北韓行程連結:【按此】
旅行社牌照:354520
關於旅行團「留位費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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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留位費的作用
- 「留位費」旨在讓旅客表達對旅行團的興趣,鎖定限時優惠 或 參與推廣活動。
- 「留位費」不能被視為旅行團的團費或旅行團安排的保證。
- 「留位費」為本社提供較準確的市場資訊,方便分配資源及預訂安排,位旅客提供更好服務。
- 留位費的抵扣
- 當旅客確定參與的旅行團時,可以向本公司聯絡報名指定旅行團,「留位費」可直接抵銷相應的團費金額,其時本社會向旅客發出正式收據及旅行團印花。
- 具體安排以最終確認為準
- 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旅客與旅行社未就出發日期、行程、團費總額、住宿及交通等細節作具體安排或承諾。
- 所有安排以最終確定的旅行團規劃為準。
- 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前,了解並同意接受當中的不確定性,不能藉此要求退款或投訴。
- 退改限制
- 「留位費」不得轉讓予其他旅客。
- 繳交「留位費」後 6個月內 及 本社確定成團後,費用均不設退款;如退款涉及支付手續費,相隔金額將從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- 留位費的有效期限
- 在繳交「留位費」起計 1年內,如旅客未能確定參與的旅行團並繳清團費,「留位費」將自動作廢,恕不退還。
- 最終決定權
- 本社(Denada Limited)保留對留位費 及 旅行團安排 的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。
- 留位費的作用
在確定交付「留位費」前,請確保閣下已經閱讀並同意本頁下方的其他條款及細則內容。
本社(Denada Limited)保留對留位費 及 旅行團安排 的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。
如有查詢,請聯絡 WhatsApp +852 9454 9228,電郵 team@travpholer.com 或 親臨門市:大角嘴 嘉善街18號 G707 地舖
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條款及細則。
本公司團隊成員 深耕小眾旅遊目的地多年,資深領隊更是全香港首位持旅遊簽證深入北韓開發旅遊的旅遊專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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