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行團留位費 HK$500

$500.00

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以下條款及細則。
關於旅行團「留位費」:
  1. 留位費的作用
    • 「留位費」旨在讓旅客表達對旅行團的興趣,鎖定限時優惠 或 參與推廣活動。
    • 「留位費」不能被視為旅行團的團費或旅行團安排的保證。
    • 「留位費」為本社提供較準確的市場資訊,方便分配資源及預訂安排,位旅客提供更好服務。
    • 「留位費」不代表本社就旅行團日期、出團安排、成團狀態、最終團費、行程、服務內容 等有作出任何承諾。

在確定交付「留位費」前,請確保閣下已經閱讀並同意本頁下方的其他條款及細則內容。

本社(Denada Limited)保留對留位費 及 旅行團安排 的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。

如有查詢,請聯絡 WhatsApp +852 9454 9228,電郵 team@travpholer.com 或 親臨門市:大角嘴 嘉善街18號 G707 地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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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團隊成員 深耕小眾旅遊目的地多年,資深領隊更是全香港首位持旅遊簽證深入北韓開發旅遊的旅遊專家。

香港旅行社牌照:3545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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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以下條款及細則。
關於旅行團「留位費」:
  1. 留位費的作用
    • 「留位費」旨在讓旅客表達對旅行團的興趣,鎖定限時優惠 或 參與推廣活動。
    • 「留位費」不能被視為旅行團的團費或旅行團安排的保證。
    • 「留位費」為本社提供較準確的市場資訊,方便分配資源及預訂安排,位旅客提供更好服務。
  2. 有效期與出發日期
    • 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無需即時確定出發日期。
    • 旅客可於繳交「留位費」後的 1年內 決定確實的出發日期及參與的旅行團。
  3. 留位費的抵扣
    • 當旅客確定參與的旅行團時,可以向本公司聯絡報名指定旅行團,「留位費」可直接抵銷相應的團費金額,其時本社會向旅客發出正式收據及旅行團印花。
  4. 目的地更改彈性
    • 旅客在使用「留位費」之前,可免費更改擬定的旅行團目的地一次,而無需重新繳交「留位費」。
  5. 具體安排以最終確認為準
    • 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旅客與旅行社未就出發日期、行程、團費總額、住宿及交通等細節作具體安排或承諾。
    • 所有安排以最終確定的旅行團規劃為準。
    • 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前,了解並同意接受當中的不確定性,不能藉此要求退款或投訴。
  6. 不可退改
    • 「留位費」不得轉讓予其他旅客。
    • 繳交「留位費」後,無論任何情況,費用均不設退款。
  7. 留位費的有效期限
    • 在繳交「留位費」起計 1年內,如旅客未能確定參與的旅行團並繳清團費,「留位費」將自動作廢,恕不退還。
  8. 最終決定權
    • 本社(Denada Limited)保留對留位費 及 旅行團安排 的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。
    • 如有查詢,請聯絡 WhatsApp +852 9454 9228, team@travpholer.com 或 親臨門市:大角嘴 嘉善街18號 G707 地舖

旅客在繳交「留位費」時,即視為同意以上條款及細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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